第154章 门当和户对_重回1984赶山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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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门当和户对

  “我进去看看酵子发起没有。”好歹有了救星,米雅丽转身就逃了。

  余秋堂看着她的背影,笑笑。

  虽然没有得到她肯定的答复,但她也没立刻反对。

  两人感情这种事,如没当场拒绝,那就是有机会。

  他相信,他们不是啥问题。

  若米雅丽不曾认真关心过他,又如何能将他看这么仔细,说出别人都没看出的内核。

  有戏。

  至于米雅丽说他的问题,他隐隐有这种感觉。

  只是以前没有那么清晰。

  重生后,他依然生活在原来的世界里,这些人都是熟悉的人。

  但他确实有种飘忽感。

  就如同米雅丽说,他像是个过客。

  有时候,真的过于理智看待问题,仿佛一个高高在上的神,俯瞰这个人间。

  说起来有点吹牛逼。

  但心态就是这样。

  想着这些人的未来,自己都已知晓,顿时就会对他们有种说不出的怜悯和优越感。

  非他本意,却是事实。

  所以,在很早的时候,他就开始努力化解这种缥缈感。

  有所改善,但还没到位。

  只能在慢慢的生活里,尝试去进一步融入。

  “你们在聊什么?”

  米文忠咬了一口馒头,吃了一口葱,边嚼边说着,嘴里一股浓浓的葱味。

  这个……

  是你是该问的嘛。

  余秋堂拿这个大舅哥没办法,便随意找个借口掩饰过去。

  没有和米雅丽得到正式确定前,还是不要跟米文忠说了。

  可以让姐姐余春梅知道,是因为姐姐很保守,知道替他保密。

  但米文忠个性单纯,搞不好回去就到处说,还没提亲,直接闹出绯闻,米雅丽会尴尬。

  会让他们的感情蒙上不好的阴影。

  “对了,文忠哥,你找我做什么?”

  “哦,差点给忘了,我是想和伱说说门当户对的事。”

  “啊……!”

  余秋堂微微一怔,首先就想到他和米雅丽的事。

  还想着保密。

  难道被这个大舅哥看出来了。

  “我们这不是马上要上大梁嘛,你的正房需要一对户对,大门口还需要一对石当。”

  余秋堂哑然失笑。

  原来是这个。

  吓他一跳。

  门当和户对是流传自古代的建筑风格,荣城这边的院子都是四合院类型,一定程度上延续下来。

  在正房,也就是大门正对的大房门楣上方或者两侧做木雕或者砖头的户对。

  这玩意古代是按照官员品级决定多少和大小。

  到这个时代,基本就是按房子的大小,和家里是否有钱来决定木头材质和大小。

  一般的穷人家,基本都是松木或者柏木。

  也有的直接是砖雕。

  若是家里富裕点的,就是桦木或者漆木。

  再有钱点,就是杉木。

  同样,大小也是相差很远。

  若是贫寒人家,大房也就是三间,一间是三米,则房的整体宽度不到九米,那户对就小点,要不太难看。

  若是富贵人家,大房要五间,甚至是七间,也就说最多可以到二十米长度,那户对就相当阔绰。

  当然,除了材质和大小,还有雕工,以及让谁来雕,这些都有讲究。

  门当就是大门左右两侧的石墩或者石鼓。

  和户对相对应,在古代也是门第的象征。

  那现在的门当,也分为各种各样,最穷的人家则是直接两个木头墩,上面啥都没有。

  而有钱的人,则是雕刻成瑞兽模样,还会涂染颜色,看起来非常漂亮。

  在古代的婚姻观念里,人们常用“门当户对”来形容双方家庭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相当。

  认为在相似背景的家庭结合下,会在生活方式,价值观等方面更加契合,婚姻也会变得更加稳定和谐。

  这个观点曾一度受到批评。

  认为是封建残留思想,强行将人分为三六九等。

  但随着社会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发现这个说法也有一定道理。

  真就是,不是一个圈层的人,难以融合在一起。

  强行凑,会让双方都很困惑,痛苦。

  当下。

  余秋堂回过神来,看着不远处的院子,“前面没有预备嘛?”

  米文忠说:“门当确实开始没想到,户对的话,我们有准备一对柏木,但可能是处理有问题,今天我才发现有点裂纹。

  也不是不能用,我就怕用上去,没过几年,户对就裂开了,不太吉利。”

  余秋堂点点头,“那现在咋办,是要去买嘛,没关系的,你们负责就行,费用到时候另外结算。”

  米文忠将最后一口馒头和大葱一起填进嘴里,三两下嚼的咽进去。

  满足地打个嗝。

  “买当然也可以,但我是这样想的,外面买的木头,往往都不会特别好。

  做这个行业,我们都知道,一般遇到很好的木头,都会留下来卖高价,能拿到市面上卖,最多就是中等货色。”

  “那你的意思是……我去山里找木头?”

  “对,我就是这个意思,你不是一直进山里嘛,肯定很熟悉各种木头,顺便搞一截回来,我们可以好好做个漂亮的户对上去。”

  米文忠笑着解释。

  “对了,门当也是,若是你能搞到好的石头,我帮你找雕刻的人,雕两个漂亮的麒麟,多好的象征。”

  “这样啊。”

  余秋堂有点心动。

  这个院子其他部分都建设很到位,没理由在关键部门打折扣。

  不就是木头和石头嘛,他去找就行。

  一边寻找木头,一边搞点野物回来,也蛮好。

  这眼看着天越来越冷,农活什么的基本结束,是时候好好到山里寻找东西。

  “好,我来想办法。”

  他看着雨幕点点头。

  雨一直下到第二天凌晨。

  可能是天太冷了,余小伟有点感冒,一晚上咳个不停。

  余秋堂被吵的睡不着,又担心孩子发高烧,所以天还没亮,就早早起来了。

  在工地施工期间,余春梅经常住余秋江那边,和米雅丽还有春菊一起睡,所以家里这边空荡很多。

  余秋堂原本还想着小云一个人睡觉害怕,让她过来一起,但孩子可能大了,还是愿意一个人睡。

  余秋堂也没坚持。

  其实这个时候,很多孩子多了,都十几岁还兄弟姐妹还在一个炕上睡,非常正常。

  这个时候的人都很淳朴,倒没有后世那么多烦心的事。

  “叔,你起来了。”

  余小伟被他穿衣声惊醒,脑袋从被子里钻出来。

  “嗯,要去山里一趟,今天是星期天,你再睡会,白天记得把炕烧热,和云云自己做饭吃。”

  “知道。”

  即使余春梅不在,两个孩子依然可以维系生活。

  毕竟余秋堂没有回来时,她们就是相依为命。

  余秋堂暂时也没其他办法。

  没有多余可用的人,就只能先委屈委屈两个小家伙。

  等房子建设好后,就会好很多。

  天还没有完全晴,天上的云层还很厚,余秋堂准备东西时,特意带上帐篷,并且带着上面覆盖的油布。

  即使下雨,也能面前维持。

  不至于被淋落汤鸡。

  他在院子里忙活时,父亲也拉开门出来,看他这样,问到:“又要去山里?”

  “嗯,那边的需要一对户对木,还有门当。”

  “哦。”

  余得金随意应了声,去上了个厕所,回来即将进门时,突然说,“我今天也去山里寻木头,等下一起吧。”

  “啊?”

  余秋堂大感意外。

  “等我会。”

  余得金进去收拾东西,余秋堂思忖会,没有说出拒绝的话。

  他其实可以用两个不是一个方位,或者是时间不凑巧为理由推辞。

  但又觉得,没这个必要。

  雨后的山,还是这个季节,往往可能下雪。

  若是父亲一个人前往,还是有一定风险的。

  不是说他以前进山过很多次,积累了很多经验,这次就一定没事。

  过了一生的余秋堂很明白人生无常。

  一个不留神,生命就会如流星划过天空。

  面对死亡,一切都是小事。

  临走之前,喂喂他的三只狗子,这几个家伙又长大很多。

  庆幸的是,因为他经常不回家,狗子们迫不得已,只能接受余小伟和余小云的喂养,和他们也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不幸的是,一只有感情的猎犬,注定上限不高。

  猎犬骨子里,还是野兽。

  若是让它们多了人类的温情,就很难在野外的争执中,彻底爆发野性的魅力。

  有得必有失吧。

  好在,余秋堂并不是那么在意它们的成色就是了。

  半小时后。

  父子两人一起踏上进山的道路。

  好在这次余秋堂准备自己进山,没有喊王浩峰和余秋江。

  带他们的好处是可以一起搬运猎物,万一出点问题,彼此有个照应。

  缺点是,要担心他们的安全。

  这次只是去桦树林,相对来说,还属于外延的山脉,也不准备去深山捕猎,他单枪匹马效率会更高些。

  不曾想,又多了一个父亲。

  相比余秋堂行囊鼓鼓,父亲带的东西很简单,就是一把短斧,一把锯子,挎包里放着一壶水,几个馒头。

  简单到不能再简陋。

  去掉任何一件,都无法完成进山的动作。

  余秋堂不禁暗想,父亲是如何靠着这么简单的行头,行走在山里这么多年。

  即使他从没去过深山,但山脉的外围,经常也会有野兽出没。

  总不能次次都刚好没碰到吧。

  也难怪。

  前世的他,其实对父亲了解很少,他知道的父亲辛苦,却不知道有多辛苦,辛苦在哪。

  而父亲生气时,也只会说他多辛苦,并不具体说辛苦在哪。

  就和这个时代,这个地域其他所有父子一样,两人基本很少能心平气和交流。

  父亲看他如负担,却又对他担负着责任。

  他看父亲如仇敌,却又对他带着原始的情感。

  陌生而又熟悉。

  两人沉默着,从家里走出去,沿着村道一直走,越走越远,渐渐来到队上南侧,站在村道上能看到余秋堂的院子。

  父亲停下身子,远远看了会。

  “还有多久?”

  余秋堂立刻明白他的意思,“差不多了,过两天上大梁,再就是上门楼。”

  余得金点点头,“那要挑个好日子。”

  “看过,下个月三号就是黄道吉日,门口落瓦,大房上梁,一天就能全部搞完。”

  “大梁上房要多找几个人,木头沉着呢。”

  “是很沉,我选的是松木的大梁。”

  “挺好。”

  父亲说完后,转身继续向前,余秋堂也就收回目光,跟在父亲后面。

  他保持着和父亲的半米的距离,亦步亦趋。

  想着父亲快点,他就快点,父亲慢他就慢,这样就不会因为他太快,将父亲远远甩到后面。

  但走着走着,他发现跟着父亲其实很舒服。

  父亲的速度很稳定,每一步都像是经过测量,仿佛是匀速的运动。

  跟着完全不吃力。

  就这样,两人慢慢离开村子,渐渐来到猴头岭范围。

  余秋堂看到父亲登山的步伐也很稳定,这才相信父亲的耐力很好,比起刚来的王浩峰还好很多。

  “你要是累就说,我们可以歇会。”

  父亲在前面说。

  余秋堂心想,我还想给你说这个话呢,现在我要是歇,不是显得我很弱。

  “还撑得住,爹你累了嘛?”

  “还行。”

  “我也还行,毕竟我年轻嘛。”

  父亲点点头,“年轻好,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能一口气走到天王顶。”

  吹吧你!

  余秋堂下意识心里反驳。

  天王顶是附近最高的一个山峰,天王山的顶峰,上面有个天王庙。

  里面供奉着托塔李天王。

  那个位置,余秋堂重生进山这么多次,都没有走到过。

  若是什么都不做,刚是拼命赶路,怕是一天都赶不到。

  想一口气攀上天王顶,那也就是要在山里走一整天,一次性都不休息。

  这是人类能完整的事嘛?

  反正余秋堂不相信。

  “那时候你爷爷算是个半个土阴阳,每月的初一和十五,都要去天王庙里点香,我就会跟着去。

  开始也坚持不下来,路上走不动,还要你爷爷背着,到后面慢慢就习惯了,走的比你爷爷还快……“

  余得金说道这里,突然不再说了。

  “咻!”

  一只黑色的鸟滑过树梢,卷起冷削的风。

  余秋堂看到父亲的肩膀微微抖了抖,下意识缩缩脖子,他不知为何有点难受,将脖子上的围巾解下来,上前给父亲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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